1.采购条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血糖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,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委托,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,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与。
2.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
2.1项目名称: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血糖监测设备采购项目;
2.2项目编号:YNGH[2020]AZ-10;
2.3供货地点:安宁市医疗共同体(采购人指定地点);
2.4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;
2.5采购控制价:220000.00(大写:贰拾贰万元整);
2.6采购内容:详细采购货物详见采购清单;
2.7交货期: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,包含安装调试培训完毕,并交付使用。
3.供应商资格条件
3.1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3.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:
3.2.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,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具有固定经营场所,并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证明资料;
3.2.2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3.2.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近一年年度(2017年度或2018年度)财务报表;
3.2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(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;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,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);
3.2.5投标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;
3.2.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。
4.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
4.1 本项目报名时间及地址: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7日(法定节、假日休息)上午09:00至下午17:00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(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),持以下材料购买磋商文件:(1)有效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);(2)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)(3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);(4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(原件)(法人到场的,此项可不提供);
4.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/份,售后不退。
4.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。
5.响应文件的递交
5.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0年4月13日10时00分[详见附件安宁市医疗共同体血糖监测设备采购项目(项目名称)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]。
5.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0时00分,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(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(http://www.gc-zb.com/)及安宁市医疗共同体网(http://www.ansrmyy.com/)上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采 购 人:安宁市医疗共同体
地 址:安宁市医疗共同体
联 系 人:谭科长/0871-68639008
采购代理机构: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
联 系 人:刘剑/158872508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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