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暖系统清洗、维护改造等项目
议价邀请函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拟对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暖系统清洗、维护改造等项目 进行议价采购,特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议价比价。
1.议价范围
1.1项目名称: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暖系统清洗、维护改造等项目
1.2采购预算:¥97000元
1.3 服务需求:
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(金方 院区)零星维修项目,医院供暖系统已使用6年,为保证冬季妇产科、放射科等部门供暖,需对系统进行清洗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。
1.4交货期: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。
1.5服务地点: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。
2.供应商资格要求
2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(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);
2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,在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及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“信用服务”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(包括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)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(查询结果以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)。
2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具备优良的售后服务能力,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后续服务(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);
2.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1)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(税款所属时期)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(费)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。(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;依法免税的,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);
(2)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(费款所属时期)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(费)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。(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,依法免缴的,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);
2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书面声明);
2.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获取议价文件事宜
报名时间:于2021年 10 月 20 日至2021年 10 月 22 日(办公时间内,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9:3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00止。将报名资料: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盖公章、②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1994802301@qq.com免费领取议价采购文件。
4.开标时间及地点
5.1比价文件递交的时间:2021年 10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。逾期递交的比价文件恕不接受。地点: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。
5.2开标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:2021年 10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(北京时间)
5.3开标地点: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(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望湖居民委员会钢河南路2号)一楼会议室
5.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丁老师
电 话:0871-68639067
安宁市医共体物流配送中心
2021年10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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